私營“天線鍋” 男子因非法經營被判刑
m.bjjht.com 2016-08-17 15:18:53? ?來源:福清法院 我來說兩句
東南網8月17日福清站訊(通訊員 陳霞) 近日,福清市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非法經營案件,男子馮某未經許可擅自經營銷售、安裝衛星地面接收設施,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五千元。 2011年12月,馮某在福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成立某電子器材店,該店經營場所位于福清市宏路街道,經營范圍為零售安防設備、液晶電視、電腦配件。 2013年6月起,馮某在未取得《衛星地面接收設施銷售及安裝許可證》情況下,向郭某購買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包括機頂盒、天線鍋、閉路線等部件用于銷售,并以其經營的某電子器材店名義,為客戶提供安裝及年費充值服務。馮某將購買衛星地面接收設施以及代收年費扣除個人抽成后的錢款通過銀行轉賬給郭某。 2013年6月24日至2015年9月24日期間,馮某共轉賬人民幣10萬余元給郭某。其間,馮某為單位及個人安裝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并提供年費充值服務,從中賺取設備安裝費用、年費代收抽成共計人民幣約3萬元,營業總金額計人民幣約13萬余元。 福清法院經審理認為,馮某伙同他人違反國家規定,未經許可擅自經營衛星地面接收設施銷售及安裝,經營數額為人民幣13萬余元,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根據馮某的犯罪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性程度,對馮某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2.5萬元。 法官提醒:擅自安裝和使用衛星地面接收設施、未經許可擅自經營衛星地面接收設施銷售及安裝,屬于違法行為,在此呼吁廣大市民及商家能夠提高法律意識,不得擅自安裝、使用、銷售衛星地面接收設施,防止違反國家法律規定,走上違法犯罪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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