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獎勵扶持企業上市 多措并舉助推經濟發展
m.bjjht.com 2019-11-04 20:03:45? ?來源:東南網福清頻道 我來說兩句
《補充意見》自2019年10月29日起施行實施,共推出5大獎勵扶持措施,包括加大上市后備企業在科創板上市扶持力度;給予上市后備企業股改增值的稅收獎勵;給予轄內上市、“新三板”企業并購獎勵;給予承攬企業上市的券商獎勵;鼓勵轄內企業聯合轄外企業共同上市。 在加大上市后備企業在科創板上市扶持力度方面,規定:(一)凡在科創板上市的后備企業需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要求實施改制并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在完成工商注冊登記后,給予50萬元獎勵;(二)企業通過保薦人向上交所提交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并被受理,上市委對上交所審核機構出具的審核報告及公司上市申請文件進行審議,形成同意發行上市的審議意見的,給予獎勵100萬元獎勵;(三)上交所將上市委同意審核意見報送證監會履行注冊程序,證監會做出同意注冊決定,公司在證監會同意注冊有效期內完成上市的,給予獎勵100萬元獎勵;(四)企業上市募集資金及再融資投向獎勵參考主板上市公司獎勵條款;(五)企業上市滿3年,一次性給予15萬督導費用獎勵;(六)資金獎勵規則流程參照《意見》予以執行。 在給予上市后備企業股改增值的稅收獎勵方面,對轄區內上市后備企業在上市前或“新三板”掛牌前因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而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或因土地、房產、設備評估增值或補入賬等原因而補繳的企業所得稅;或因進行股權轉讓,按現行上市評估價值核定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的,均給予地方級財政留成部分100%獎勵。 在給予轄內上市、“新三板”企業并購獎勵方面,規定:(一)并購成為控股股東的,按照以下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其中,并購金額在3000萬到5000萬的一次性獎勵150萬、 并購金額在5000萬到1億的一次性獎勵200萬、并購金額在1億以上的一次性獎勵250萬, 以上獎勵每家企業每年合計不超過500萬;(二)并購域外企業成為控股股東的,除享受本款第(一)項獎勵外,對并購行為中屬于轄外稅源回福清市繳交的,凈入庫數在100萬元(含)以上的,按其繳納稅收地方級財政留成部分90%給予獎勵。以上(一)、(二)款項所列并購行為以上市公司、掛牌企業具體公告為準。 在給予承攬企業上市的券商獎勵方面,為進一步鼓勵提高福清市券商承攬企業上市工作積極性,更好地為轄內上市后備企業提供持續服務,對成功推進福清市后備企業到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科創板上市的券商營業部,給予該承攬券商營業部50萬元獎勵;對成功將域外上市企業引回福清市的券商營業部,給予該承攬券商營業部100萬元獎勵;對成功推進福清市后備企業在“新三板”掛牌的券商營業部,給予該券商營業部10萬元獎勵。 在鼓勵轄內企業聯合轄外企業共同上市方面,規定:(一)轄內企業聯合轄外企業上市時所占發行人股權比例高于50%或為控股股東,將企業上市主體的注冊地遷回福清,且滿足《意見》對應板塊及科創板募集資金額度投向要求的,可享受相對應的上市板塊募集資金投向政策獎勵;(二)轄內企業聯合轄外企業上市時所占發行人股權比例高于20%、低于50%,將企業上市主體的注冊地遷回福清,且滿足《意見》對應板塊及科創板募集資金額度投向要求的,可按企業在上市公司中的股份占比予以對應上市板塊募集資金投向的同比例政策獎勵;(三)轄內企業聯合轄外企業上市時所占發行人股權比例高于50%或為控股股東,并將企業上市主體的注冊地遷回福清,并在對所投資的企業上市前進行股份轉讓,按現行上市評估價值核定補繳企業所得稅的,且將在被投資企業將其IPO募集資金不低于60%的部分投資于福清市的,可享受補繳的企業所得稅地方級留成部分100%獎勵;(四)轄內企業聯合轄外企業上市時所占發行人股權比例高于20%、低于50%,并將企業上市主體的注冊地遷回福清,并將對其投資的上市企業將其IPO募集資金不低于60%的部分投資于福清市的,且對福清市財稅有較大貢獻的,經企業申請,福清市政府采取“一企一議”方式評估核實后,可按企業在上市公司中的權益占比給予補繳的企業所得稅地方級留成部分同比例獎勵。 《補充意見》還要求,享受上市或掛牌獎勵政策的企業,需承諾10年內不得遷離福清且在本市繳交企業所得稅需在福清本市繳交;若企業在承諾期內發生注冊地遷離事項,需到福清市金融辦進行備案,并歸還已享受的獎勵(包含《意見》、本補充意見《補充意見》以及福清市給予的其它他獎勵)。 此外,《補充意見》新增約束性條款同樣適用于福清市已上市及“新三板”已掛牌企業,由福清市金融辦、市財政局負責解釋并具體組織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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