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宏路舊農貿市場將關閉 啟用新綜合市場
m.bjjht.com 2016-12-07 14:39:02? ?來源:福清市人民政府 我來說兩句
福清市人民政府關于關閉宏路舊農貿市場及啟用新建宏路綜合市場的通告 ? 因宏路舊農貿市場使用年限較長,設施破舊,功能不全且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鑒于新建宏路綜合市場已全面竣工,具備啟用條件,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就關閉宏路舊農貿市場及啟用新建宏路綜合市場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 宏路舊農貿市場,位于宏路街道福廈路十字路口環島,于2016年12月16日15:00起關閉,各經營戶須于2016年12月16日12:00前完成搬遷。 未在上述時間內搬遷的經營戶,依法終止其與宏路市場租賃關系,未在新建宏路綜合市場競得商鋪的經營戶余下租金予以退還;依法在新建宏路綜合市場競得商鋪的經營戶余下租金在新建宏路市場商鋪租金中抵扣。 二 新建宏路綜合市場位于宏路街道御瓏灣項目對面 ,于2016年12月16日正式營業,宏路舊農貿市場內及市場周邊經營戶、宏興市場周邊經營戶及其他有意向經營戶即日起即可報名參加新建宏路綜合市場商鋪公開競租。 三 新建宏路綜合市場內的商鋪公開出租期限為3年,2016年12月14日10:00開始在新建宏路農貿市場分期公開出租,實行以下優惠政策: 參加2016年12月14日第一輪公開出租并依法競得商鋪的經營戶免收6個月租金;參加2016年12月22日第二輪公開出租并依法競得商鋪的經營戶免收3個月租金;參加2016年12月30日第三輪公開出租并依法競得商鋪的經營戶免收1個月租金。市場服務中心聯系人:林芳,聯系電話:85266566。 四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違法違規行為: (一)違規占道或占用道路開辦集市、擺設攤點、堆放物料; (二)利用各類車輛在道路銷售商品; (三)未經批準,擅自占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步道設置臨時停車場所,擅自在設有交通禁停標志或者施劃交通禁停標線的道路停放機動車輛。 五 凡違反本通告規定繼續在相關路段違章占道經營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予以處罰或取締。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對道路上違規亂停亂放車輛進行治理;城管部門負責對占道經營和流動攤販(點)進行管理;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對市場和經營戶進行監管;交通管理部門對車輛經營證照不全等違反交通法規行為進行處罰。 六 阻礙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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