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普月】開學季來臨,警惕違法"校園貸"!
m.bjjht.com 2016-09-13 19:16:20? ?來源:人民銀行福清支行 我來說兩句
如何看待違規(guī)校園貸案例 冒用他人名義進行借貸 據(jù)了解,向銀行申請信用卡和貸款時,銀行必須進行“面簽”確認身份。但是并沒有相應的條文對網(wǎng)貸平臺作出這樣的規(guī)定,如何核實申請人身份完全由各平臺自行確定,這完全取決于不同平臺的風控水平。所以有不少校園網(wǎng)絡貸款公司為了擴大貸款業(yè)務,故意放寬貸款條件,只需出具一個學生證或是身份證,就能獲得貸款。由于這些貸款公司并沒有對貸款人的真實身份進行核實,導致了騙貸的結果。 對于這種冒用他人名義進行借貸的行為,首先涉嫌侵犯他人姓名權,并且當借貸數(shù)額較大時,涉嫌構成貸款詐騙罪。貸款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詐騙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shù)額較大的行為。 而對那些被他人冒用信息而背負巨額債務的學生及其家長來講,這都算是一場“無妄之債”。對于這樣的貸款,被冒用信息的學生是否該對其承擔責任,關鍵是要看學生對借貸行為是否知情,以及后續(xù)表現(xiàn)。如果學生最開始對別人冒用他個人信息的行為就是知曉的,并積極予以配合,那么他需要對這筆貸款承擔還款責任。若該學生對他人冒用自己個人信息的行為并不知情,并且放貸平臺也存在審核信息不嚴的過錯,那么學生就無需還款。 裸條貸 “裸條”屬于網(wǎng)絡詞語,并沒有明確的法律定義。而所謂的“裸條”借貸,即借款人向放貸人借款時,需要提供手持身份證的正面裸體照片作為“抵押”從而替代借條,同時視借款額度需要同時提供借款人親人、朋友的聯(lián)系方式;若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款,放貸人則可以公開裸照或與借款人的親朋聯(lián)系,以此逼迫借款人還款。 裸條放貸應當說已經(jīng)超出了民間借貸的范圍,從刑法的角度分析,裸條放貸涉嫌敲詐勒索罪。 根據(jù)《擔保法》的規(guī)定,擔保的法定形式主要包括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顯然“裸條”不屬于上述各類,違反了公序良俗。借款人以“裸條”為手段要挾逾期還款學生的行為,涉嫌觸犯敲詐勒索罪。 根據(jù)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guī)定,敲詐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構成敲詐勒索罪。而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wǎng)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guī)定,以在信息網(wǎng)絡上發(fā)布、刪除等方式處理網(wǎng)絡信息為由,威脅、要挾他人,索取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或者多次實施上述行為的,以敲詐勒索罪定罪處罰。 因為“裸條”借貸具有明顯的威脅和脅迫性質,“裸條”借貸案中,不僅放貸者討要明顯高于國家標準的非法利息屬于敲詐非合法財產(chǎn),而且,以散布裸照施加精神壓力強制討要畸高利息的行為,也完全符合通過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私人財物的要件,目的與手段均具有違法性。只要涉案金額達到了司法解釋規(guī)定的要求,就可能涉嫌敲詐勒索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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