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享受加2分照顧的有:初中三年(2014年1月1日—2016年6月12日),學習和學籍均在農村初中的“農村獨生子女和二女絕育家庭女兒”。農村初中在七縣(市)指除城區中學以外的鄉鎮學校。
??? 享受加3分照顧的有:2014年9月3日前,獲得省級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優秀科技創新項目一、二、三等獎的考生;獲得全國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文藝比賽(僅限聲樂、器樂、舞蹈等三項)集體一等獎和個人項目前三名的考生;獲得市級以上主辦的運動會(含中學生運動會)以及省級主辦單項競賽個人第二至第五名或集體第二、三名的主力隊員的考生[僅限短、中長跑(含跨欄)、鐵餅、鉛球、標槍、跳高、跳遠、三級跳遠、撐桿跳、舉重、武術、游泳、體操、籃球、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等18項,下同];戶口在本市的歸僑考生、華僑(歸僑)子女和臺灣籍考生。
??? 享受加5分照顧的有:2014年9月3日前,獲得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優秀科技創新項目全國三等獎及以上的考生;獲得市級主辦的運動會(含中學生運動會)以及省級主辦的單項競賽個人第一名的隊員或集體第一名的主力隊員。
??? 此外,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享受10分照顧。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享受15分照顧。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享受10分照顧。烈士子女,享受20分照顧。臺商子女享受10分照顧。臺灣戶籍考生第一志愿報考福州二中臺生班,享受10分照顧。少數民族考生學籍或學習在城區學校的,享受3分照顧;學籍和學習均在農村學校的,享受5分照顧;普高批第一志愿報民族中學或普通中學民族班的,享受15分照顧。
??? 福清市市中招辦提醒考生,比賽或競賽項目均應是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主辦及聯辦的,并在七年級至2014年9月3日前取得的。加分照顧政策僅適用于應屆畢業生,社會青年不享受政策照顧。凡按政策享受多項照顧加分的考生,其照顧加分不能累加,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項。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等手段取得中招照顧加分的,取消當年考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