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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新聞網3月17日訊 記者近日從有關部門獲悉,第九批福清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和非遺傳承人申報工作現已啟動。符合條件者可向市文化館提出申請,初始材料申報截止時間為4月20日,補充修改材料截止時間為5月15日。
據了解,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申報條件為:具備3代以上傳承譜系(或百年以上傳承歷史)。項目須能展現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具有較高歷史、文學、藝術和科學價值;扎根于社會生活的文化傳統,具有世代相傳和鮮明福清地域文化特點和人文特色;在促進中華民族文化認同、增強社會凝聚力、增進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在文化交流中能產生重要紐帶作用;能見證福清市重要文化事象或失傳的歷史記錄,及其重要發展階段或代表人物,可提供認知福清市的文化發展史或某個地區群體性文化發展史;體現歷史與文化多樣性的民間習俗、信俗。其中,代表所在地傳統工藝和技能的特色、水平的,原則上應具有廣泛的社會影響,對日常社會生活產生直接作用。
非遺傳承人申報條件為:長期從事該項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實踐,完整熟練掌握其傳承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知識和核心技藝;在該項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中具有明晰的傳承譜系,并在一定區域內具有較大影響;在該項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傳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積極開展傳承活動,培養后繼人才;根據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必須具備執業資格的特殊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需具備相應的執業資格;從業年限不少于8年;愛國敬業,遵紀守法,德藝雙馨。
此次申報重點推薦第一批至第八批尚無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的項目,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已去世或喪失傳承能力的項目。每個項目保護單位增補推薦數量原則上不超過2人,擬增補的項目申報人年齡原則上不超過70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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