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公布9起交通行政處罰案例 最高罰款9999元
2023-05-23 16:17:42? ?來源:東南網福清頻道 責任編輯:林學武 我來說兩句 |
東南網福清5月23日訊(本網記者 鄭夢婷)近日,福清市交通運輸局公開今年5月11日至5月18日行政處罰情況,1個人和8家企業因存在交通違法事實被行政處罰,共除罰金22498元。 據了解,因使用非本機構車輛開展培訓活動、未按照規范放置服務監督卡從事經營活動、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等交通違法事實,福州曉峰汽車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福清市驊威出租汽車有限公司、魏志等共計9家(名)企業及個人被處以交通行政處罰。 具體處罰公示如下: 本網提醒:廣大群眾在日常生活中請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提高相關法律意識,切勿進行相關違法活動。 |
相關閱讀:
- [05-22] 總投資3607.52萬元!福清這些小區即將迎來改造!
- [05-19] 福清華僑中學新建大樓,還有對外開放停車場!
- [05-18] 福清舉辦紅色研學道德培育主題活動暨鄉村“復興少年宮”(南嶺鎮)啟動儀式
- [05-18] 162.08億元!福清簽約這些項目……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 新出網證(閩)字12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 新出網證(閩)字12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