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居住證持有人可就地參加醫保 居住證持有人享有與戶籍人口同等參加醫保的權利和待遇
2023-03-31 17:21:01? ?來源:福清市融媒體中心 責任編輯:林學武 我來說兩句 |
福清新聞網3月31日訊(記者 滕端欽)記者從市醫保局獲悉,福建省醫療保障局提醒,持有我省居住證的人員可以就地參加醫保。同時,居住證持有人享有與戶籍人口同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權利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同等待遇。 據了解,2021年10月,福建省醫療保障局下發《關于做好我省居住證持有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對居住證持有人員的參保條件進行了分類規定:1、已在省內用人單位合法穩定就業的居住證持有人,由用人單位依法為其辦理職工醫保和生育保險參保登記。2、在學校連續就讀的居住證持有人,應參加學籍所在地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3、不屬于上述二類規定的居住證持有人,可按照自愿原則,參加居住證所在地的城鄉居民醫保參保。其中,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的,還可選擇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職工醫保;曾經參加過居住證所在地職工醫保,超過法定就業年齡段的未參保居住證持有人,可以選擇按規定參加居住證所在地的靈活就業人員職工醫保,也可以選擇參加居住證所在地的城鄉居民醫保。4、靈活就業人員就業地與戶籍地、居住證所在地不一致時,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承諾國內未重復參加基本醫保、本地就業情況下,申請參加就業地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 市醫保局工作人員提醒,居住證持有人已在戶籍所在地或其他地方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并保持參保關系的,不得重復參保。居住證持有人跨醫保統籌區流動的,按規定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 此外,按照《福建省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規定,居住證每年簽注1次。居住證持有人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后,不得辦理參保登記。在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前,已繳納保費所對應的參保關系存續有效期內,繼續保持參保關系并按規定享受醫保待遇;超過對應的參保關系存續有效期,應及時終止基本醫療保險關系,不再享受醫保待遇。居住證持有人補辦簽注手續恢復居住證使用功能的,可以申請恢復參保,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執行規定的中斷期、等待期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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