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出臺 7月1日起,省內外就醫均可刷卡結算
m.bjjht.com 2018-07-25 09:08:51? ?來源:福清新聞網 我來說兩句
近日,福州市醫保局出臺《福州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對參保人員在省內異地安置就醫、省外異地安置就醫、異地轉院就醫如何報備、如何報銷以及對轉入醫院有何要求等方面進行了明確。該辦法(試行)從7月1日起執行。 該《辦法》指出,異地就醫是指我市參保人員在本統籌區(包括福州市六區六縣市)外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行為,包括異地安置就醫和異地轉院就醫。異地安置人員是指因戶籍遷移、投靠親屬以及單位派駐外地工作等長期居住在統籌區外的我市參保人員。異地轉院人員是指因惡性腫瘤疑難病癥等,本統籌區最高等級醫療機構無法救治,需要申請到省外更高水平醫院住院的我市參保人員。 省內異地安置就醫的三種情形:省內異地安置人員選擇在全省聯網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其普通門診、住院治療實行免報備即時刷卡結算;選擇在非全省聯網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最多選擇2家定點醫療機構,填寫《福州市基本醫療保險省內異地安置備案登記表》,到醫保經辦機構報備后,其普通門診、門診特殊病種、住院所發生的費用由本人先行墊付,然后到醫保經辦機構按我市基本醫保政策手工報銷;門診特殊病種按照《關于印發福州市門診特殊病種管理辦法(試行)》規定進行備案登記后方可即時刷卡結算。 《辦法》此次為省外異地安置就醫提供了更加便捷的規定,具體流程如下:申請省外異地安置人員,須提供本人或親屬的戶口簿、房產證明、工作證明等能證明申請人長期在異地居住的材料,并填寫《福州市基本醫療保險省外異地安置備案登記表》,向醫保經辦機構申請備案登記。備案登記時,在安置地最多選擇2家定點醫療機構(原則上選全國聯網醫療機構)就醫,且原則上一年內不得變更。省外異地安置人員選擇在全國聯網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住院治療可即時刷卡結算,普通門診、門診特殊病種所發生的費用由本人先行墊付后到醫保經辦機構按我市基本醫保政策手工報銷;選擇在非全國聯網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普通門診、門診特殊病種、住院所發生的費用由本人先行墊付后到醫保經辦機構按我市基本醫保政策手工報銷。 對于一些身患重癥的參保人員而言,有時需要轉到省外更高水平醫院住院治療。對此,《辦法》明確,參保人員轉入的省外醫院必須是三級甲等醫院。具體為:轉入醫院為全國聯網三級甲等醫院的,參保人員持本人社會保障卡、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直接到醫保經辦機構進行備案登記;轉入醫院為非全國聯網三級甲等醫院的,由本統籌區內三級甲等醫院相關專業副主任及以上醫師填寫異地轉院備案登記表,并提供病歷摘要、轉院就醫理由、科室主任簽署意見,并經定點醫療機構審核同意并蓋章后,報參保所在地醫保經辦機構備案登記;異地轉院應當在備案登記的醫療機構就醫,一次異地轉院備案原則上只對應一次就醫結算;省外異地就醫直接刷卡結算的,執行就醫地醫保目錄,參保地報銷政策,未刷卡結算的,醫保目錄和報銷政策均執行福州市標準。 需要提醒的是,按照《辦法》的規定,參保人員未按規定辦理異地就醫備案登記的,在聯網醫療機構就醫,醫保基金按福州市規定支付標準的50%結算;在非聯網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醫保基金按福州市規定支付標準的30%結算。參保人員在本統籌區外非定點的醫療機構就醫的,醫療費用不予報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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