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其不意 福清法院于休息日開展強制執行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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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干警整裝待發
東南網5月24日福清站訊(記者 王正夏 通訊員 謝建芳)19日(周六)上午,福清法院20余名執行干警迅速集結,兵分三路,對福清城區20余起涉民生執行案件開展統一拘傳行動。

福清法院拘傳陳某
在龍山街道一油漆店,執行干警成功拘傳被執行人陳某。在該案中,被執行人陳某于2012年雇傭申請執行人化某春進行室內涂裝工作,卻拖欠其33137元工資。執行現場,陳某聲稱自己沒錢支付工資,后被執行法官執行拘傳。在法院,經過執行法官的釋法明理,陳某當場支付化某春5000元,并就剩余款項與申請執行人達成了分期分批償還的執行和解協議。

執行現場
在陽下街道某鋁業有限公司,執行干警順利地找到被執行人楊某召。據了解,楊某召于2016年11月駕駛無號的摩托車,因違反交通的法律法規與申請執行人官某亮駕駛的摩托車發生碰撞,引發交通事故。最終,造成官某亮十級傷殘并住院治療19天。在該案中,由于楊某召負事故全部責任,需賠償官某亮醫療費、殘疾賠償金和務工費等127906.92元。在前期的執行中,官某亮與楊某召達成了金額為6萬元的分期分批和解協議,但楊某召遲遲不肯履行和解協議。現場,執行干警直接拘傳楊某召至法院。通過協調,楊某召與官某亮達成了和解,并現場交付5萬元將此案了結。

福清法院對林某娥進行拘傳
當天,被執行人林某娥在家中被執行干警找到。據了解,林某娥夫婦于1998年向申請執行人郭某興借款10萬元。20年間,林某娥夫妻僅于2016年償還郭某興1萬元。執行現場,林某娥表示自己無力償還全部款項,只能通過分批分期方式償還本金,后被執行干警拘傳至法院。基于上述情況,執行法官將林某娥送到福清看守所進行為期15天的拘留。
“多數被執行人認為法院不會在休息日開展強制執行行動。針對被執行人這樣的僥幸心理,我們特地選在上周六召集執行干警,至被執行人家中對其進行傳拘,以達到更好的執行效果。”福清法院執行局局長薛葉興表示,此次行動進一步壓縮“老賴”的生存空間,依法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彰顯出社會的公平正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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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瑜輝
標簽:福清 法院 強制 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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