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州中招細則出臺 含2019年政策調整
m.bjjht.com 2018-04-10 19:45:53? ?來源: 我來說兩句
六、初中畢業(yè)資格的認定與管理 1.凡完成初中階段學習任務,綜合素質評定合格,中考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分不低于180分,思想品德、物理、化學、歷史、生物、地理等六科中有三科(含三科)以上達到C級,學校考查科目三科以上合格的學生為合格初中畢業(yè)生;被中等職業(yè)學校錄取,且在中等職業(yè)學校就讀一個學期以上的考生也視為合格的初中畢業(yè)生(不含中考0分考生)。 2.初中未畢業(yè)學生的補考時間為2018年9月15、16日兩天;命題、考試、評卷等組織工作由學校負責。 3.考生學籍所在學校應為考生填寫“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報告單”。“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報告單”實行計算機管理和網上報送,由學校負責審核認定后報送市教育局,已報送確認的綜合素質評定結果原則上不更改。 七、照顧規(guī)定 (一)享受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照顧 港、澳、臺同胞、當地駐軍子女,市級(指設區(qū)市,下同)以上的勞模、道德模范及“身邊好人”的子女,見義勇為者本人或子女和具備獨立生活和學習能力的殘疾考生。 (二)享受加2分照顧 初中三年(2016年1月1日——2018年6月24日),學習和學籍均在農村初中的“農村獨生子女和二女絕育家庭女兒”。農村初中在福州市區(qū)指享受免費提供作業(yè)本的學校,在七縣(市)指除城區(qū)中學以外的鄉(xiāng)鎮(zhèn)學校。 (三)享受加3分照顧 戶口在本市的歸僑考生、華僑(歸僑)子女和戶口在本市的臺灣籍考生。 (四)軍人子女中招優(yōu)待辦法 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相關文件精神,享受中招政策性加分照顧的對象包括下列現役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的子女。其中: 1.因公犧牲軍人和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作戰(zhàn)部隊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qū)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享受10分照顧。 2.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享受15分照顧。 (五)其他照顧 1.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享受10分照顧。 2.烈士子女,享受20分照顧。 3.臺商子女享受10分照顧。 4.臺灣戶籍考生第一志愿報考福州二中臺生班,享受10分照顧。 5.少數民族考生學籍或學習在城區(qū)學校的,享受3分照顧;學籍和學習均在農村學校的,享受5分照顧;普高批第一志愿報民族中學或普通中學民族班的,享受15分照顧。 (六)照顧加分說明 1. 加分照顧政策僅適用于應屆畢業(yè)生。社會考生(往屆生)不享受政策照顧。 2.凡按政策享受多項照顧加分的考生,其照顧加分不能累加,僅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項。 3.根據《福州市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管理處罰規(guī)定》,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等手段取得中招照顧加分的,取消當年錄取資格。 4. 2018年“福州市中招加分照顧考生審核辦法的通知”另文公布。 八、凡已參加2018年福州市“非遺保護及緊缺專業(yè)”推免保送并符合錄取要求的考生,經中考報名后由市中招辦直接投檔錄取,不再參加2018年中考。 九、省委、省政府引進人才子女照顧政策按照相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中招錄取通知書加蓋福州市中招辦錄取專用章后生效。 十一、《2018年福州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實施細則》的解釋由福州市中招辦負責。 十二、受平潭綜合實驗區(qū)委托,平潭綜合實驗區(qū)2018年中考中招工作相關事宜由福州市中招辦根據《2018年福州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實施細則》代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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