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銷分新規”引誤解 福清交警發布相關提示
m.bjjht.com 2018-02-28 18:38:23? ?來源:東南網福清頻道 我來說兩句
![]() 福清交警大隊交通違法受理窗口前人頭攢動 東南網2月28日福清站訊(記者 王正夏)今日一早,福清交警大隊交通違法受理窗口前人頭攢動,前來處理違章的駕駛人擠滿了整個大廳,工作人員正通過擴音器維護現場秩序。原來,不少駕駛人因看到之前網傳的消息“3月1日起,2018駕駛銷分實施新規”的內容后,心存誤解,于是就扎堆趕來交通違法受理窗口處理違章了。 記者現場了解到,對于網傳消息“3月1日起,對未記錄到機動車駕駛人圖像的同樣予以處罰并記分”、“3月1日起,處理非本人車輛的交通違法行為,必須先在‘交管12123’手機APP上實名注冊并綁定對應車輛,并且只能處理綁定之后產生的交通違法”,不少福清駕駛人員都存在較多疑問,今日上午,福清交警大隊針對這些問題發布了相關提示。 部分非重點車輛未拍到駕駛人的交通違法仍不記分 據介紹,2017年6月8日,福建省公安廳在正式下發的《關于進一步明確交通技術監控違法行為處理相關事項的通知》中明確,對交通技術監控證據圖片未記錄到機動車駕駛人圖像的、或經審核屬于不清晰或不完整的,依法對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實施處罰,不予記分。福清交警大隊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上述規定,網傳消息“3月1日起,對未記錄到機動車駕駛人圖像的同樣予以處罰并記分”乃是無稽之談。 此外,福清交警大隊相關負責人提醒,福清市民可選擇登陸“福州交警”APP或直接前往交警大隊的交通違法受理窗口、各個派出所交通違法受理窗口受理部分非重點車輛未拍到駕駛人的交通違法不記分業務。由于“交管12123”是面向全國的一款手機APP,若在該APP上辦理上述相關業務,則要承擔相應處罰并被記分。 窗口處理違章“老規矩”不變 新增“網上自助功能” 此前,網上消息稱從今年3月1日起,通過自助渠道處理非本人車輛的交通違法行為,必須先在“交管1223”手機APP上實名注冊并綁定對應車輛,并且只能處理綁定之后產生的交通違法。 對此,福清交警大隊相關負責人回應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進一步完善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是在原有可以處理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基礎上,新增了自助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功能。網上自助處理交通違法是為市民提供另一種更便捷的業務辦理渠道,并不影響窗口的正常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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